考试成绩
(一) 成绩评定
考试成绩按等第划分,分为优秀(100—90分),良好(89—80分),及格(79—60分),不及格(59—0分)。
(二) 成绩使用
1.高等教育自学考试
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〔2000〕68号和〔2004〕148号文件规定:(1)凡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,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(0018)或《计算机应用技术》(2316)课程(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);(2)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(笔试和上机)合格证书者,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《高级语言程序设计》(0324)课程(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);(3)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(笔试和上机)合格证书者,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《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》(2319)和《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》(2277)课程(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)。
2.根据云招考传〔2006〕31号文件规定,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招收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毕业生时,获得NCRE一级B、一级证书的加10分;二级证书的加15分;三级、四级证书的加20分。
(三) 成绩查询
考生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(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)可上网查询成绩,考点不再发放成绩通知单。查询方法:输入http//www.ynzs.cn网址,进入“云南省招考频道”点击“信息服务”栏中“社考”成绩查询。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。
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,可于考试结束后两个半月内,到考点办理查分手续,由考点统一到省招考院复查。